今天,作為我的第四部分的第三部分,我將解釋正確調整執行器尺寸的下一步:確定故障模式規范。有關調整執行器尺寸的更多信息,請閱讀我以前的文章,“ 了解最小和最大供油壓力并選擇正確的執行器類型”。
執行器故障模式是執行器在控制信號或供氣壓力丟失后所處的位置。此步驟對于正確確定執行機構的尺寸至關重要,因為如果指定了錯誤的故障模式,當人們的安全或系統完整性經常受到威脅時,執行機構就不會在正確的位置發生故障。例如,如果您有一個過壓保護(OPP)應用程序,在該應用中,如果閥下游出現過壓,則閥需要關閉,但是指定了雙作用執行器(具有故障后模式),并且尺寸的閥門將很可能保持原位,而不是自動關閉。我說“最有可能”是因為即使您有雙作用執行器,也可以根據需要在失去控制信號的情況下將其關閉或打開閥門。
一般而言,當需要故障打開或故障關閉位置時,應使用單作用執行器,而當需要故障最后位置時,應使用雙作用執行器。
具體而言,我們建議最終用戶指定故障模式是僅在失去控制信號時還是在失去供應壓力時。如果未在控制信號丟失和供應壓力損失上均未指定故障模式,則一旦安裝了控件,您將獲得與應用程序所需的故障模式不同的故障模式。例如,雙作用執行器可能在失去供應壓力時最后失效,而在電信號丟失時可能閉合或斷開失效。許多最終用戶指定他們想要一個雙作用執行器,但是當將控件放置在執行器上時(例如下面示意圖中的四通單線圈電磁閥),他們意識到實際的系統不會因丟失而最后失效電信號。